一、轉讓方承諾 |
本轉讓方現委托(北京中企通成投資顧問有限公司)提出申請,將持有的轉讓標的公開轉讓,按本公告內容由(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在其網站及相關媒體上公開發布產權轉讓信息并由(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組織實施。本轉讓方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產權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的產權權屬清晰,我方對該產權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我方轉讓產權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產權轉讓公告》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規定和產權交易市場的相關規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
二、標的企業簡況 |
標的企業基本情況 |
標的企業名稱 |
河北省石油化工設計院有限公司 |
注冊地(地址) |
石家莊市中華北大街軍創國際大廈 |
法定代表人 |
陳士剛 |
成立時間 |
1995-05-08 |
注冊資本 |
人民幣 1000.000000萬元 |
經濟類型 |
國有獨資公司(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經營規模 |
中型 |
組織機構代碼 |
40170157-X |
經營范圍 |
化工、石化、醫藥行業甲級工程設計資質及工程總承包;建筑行業(建筑工程)設計甲級;電子通信廣電行業(電子工程)設計乙級;電力行業(變電工程、送電工程);商物糧行業(糧食工程)、輕紡行業(食品發酵煙草工程)、市政行業(環境衛生工程、城鎮燃氣工程、排水工程)專業設計乙級;化工、醫藥、石化、輕工甲級工程咨詢、建筑丙級工程咨詢業務;A1、A2、A3級壓力容器設計;GA1、GA2、GB1、GB2、GC1、GC2、GC3、GD1、GD2級壓力管道設計;商品和技術的進出口業務(國家禁止或需審批的除外);建筑材料、化工產品(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禁止或需前置審批的除外 )、五金、機械設備 、其他電子產品 、服裝及日用百貨的銷售。 |
職工人數 |
426人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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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企業股權結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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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財務指標 |
以下數據出自年度審計報告 |
2011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10684.885541萬元 |
68.009497萬元 |
72.552157萬元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5783.634687萬元 |
4651.218919萬元 |
1132.415768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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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機構 |
中審亞太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
2010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8111.378944萬元 |
26.897465萬元 |
21.447059萬元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5655.387617萬元 |
4595.524006萬元 |
1059.863611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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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機構 |
中審亞太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財務報表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2013-01-31 |
973.622614萬元 |
69.848028萬元 |
75.768028萬元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月報 |
4661.055528萬元 |
1947.705751萬元 |
2713.349777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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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評估情況 |
評估機構 |
上海東洲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
核準(備案)機構 |
中國電子信息產業集團有限公司 |
核準(備案)日期 |
2012-12-24 |
評估基準日 |
2012-10-31 |
基準日審計機構 |
大信會計師事務有限公司 |
律師事務所 |
北京市德權律師事務所 |
內部審議情況 |
股東會決議 |
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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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動資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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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投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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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資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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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形資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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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資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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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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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動負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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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債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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凈資產 |
2741.660000萬元 |
4400.0000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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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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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詳見評估報告、審計報告、法律意見書 |
重大債權債務事項 |
無 |
審計報告和評估報告中的保留意見、重要揭示、特別事項說明中涉及轉讓產權的提示提醒等內容 |
詳見資產評估報告、審計報告、法律意見書。 |
其他信息 |
無 |
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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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 |
7200.000000萬元 |
價款支付方式 |
多次付款 |
多次付款要求 |
首期價款為產權標的成交價格的30%,受讓方應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支付至產權交易機構指定賬戶;其余價款應在產權交易合同生效后1年內付清,且提供合法擔保,并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支付首次付款日至分期付款日期間的利息。 |
對轉讓標的企業職工有無繼續
聘用要求 |
否 |
對轉讓標的企業存續發展方面
有無要求 |
否 |
產權轉讓涉及的債權債務處置
有無要求 |
否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后,須在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并在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后按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價款:首期價款為產權標的成交價格的30%,受讓方應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支付至產權交易機構指定賬戶;其余價款應在產權交易合同生效后1年內付清。
2.意向受讓方通過資格確認,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股權轉讓項目所涉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及該等報告所披露內容以及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并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產權轉讓公告之內容。
3.掛牌交易成功日之前產生的可分配利潤歸老股東所有,此次轉讓產生的新股東不參與原利潤分配。
4.本項目掛牌期滿,經受讓資格確認后只征集到一個意向受讓方,則采取協議方式轉讓;若征集到兩個及以上意向受讓方,則以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競買人須按競價方案的規定簽署產權交易合同、支付交易價款。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境內外企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
2.意向受讓方或其母公司或其控股的子公司(均指控股比例51%以上)應在全球工程建設領域最權威的學術雜志ENR“前225大國際承包商”("TOP225INTERNATIONALCONTRACTORS")排名中,最近三年排名前50名的企業。
3.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4.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用
5.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受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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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設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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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轉讓方簡況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中國電子系統工程第四建設有限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河北省石家莊市合作路285號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100%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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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 |
所屬集團或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電子信息產業集團公司 |
批準單位名稱 |
中國電子信息產業集團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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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掛牌信息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掛牌期滿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信息發布終結 |
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發布媒體名稱 |
《上海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