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轉讓方承諾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點擊查看承諾全文 |
二、標的企業簡況 |
標的企業
基本情況
|
標的企業名稱 |
青島港招商局國際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山東省-青島市(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同江路567號) |
法定代表人 |
李選民 |
成立時間 |
2008-09-12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52 |
經濟類型 |
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 |
交通運輸業 |
組織機構代碼 |
67907556-9 |
經營規模 |
小型 |
經營范圍 |
許可經營項目:在青島口岸從事國際船舶代理業務(國際船舶代理經營資格登記證 有效期至:2014-06-30)。 一般經營項目:普通貨物倉儲(不含國家規定經審批的項目)、裝卸,物流信息咨詢服務。(以上范圍需經許可經營的,須憑許可證經營)。 |
職工人數 |
1 人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標的企業
股權結構 |
標的企業原股東是否
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
否 |
序號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1 |
青島港招商局國際集裝箱碼頭有限公司 |
51% |
2 |
青島誠業達國際物流有限公司 |
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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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財務
指標
(萬元)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年度審計報告 |
2012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272.18 |
-3.29 |
-3.22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149.46 |
234.27 |
-84.81 |
審計機構 |
德勤華永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財務報表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2014-02-28 |
0 |
-0.02 |
-0.02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月報 |
49.09 |
139.22 |
-90.13 |
資產評估
情況
(萬元) |
評估機構 |
中聯資產評估集團(青島)有限公司 |
核準(備案)機構 |
招商局集團有限公司 |
核準(備案)日期 |
2013-08-30 |
評估基準日 |
2013-05-31 |
項目 |
賬面價值 |
評估價值 |
資產總計(萬元) |
95.23 |
147.38 |
負債總計(萬元) |
185.22 |
185.22 |
凈 資 產(萬元) |
-89.99 |
-37.84 |
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19.2984(萬元) |
評估基準日審計機構 |
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山東分所 |
律師事務所 |
山東中苑律師事務所 |
內部審議情況 |
股東會決議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標的企業詳細情況見《資產評估報告》、《審計報告》及《法律意見書》等相關備查資料。 |
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三、轉讓方簡況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青島港招商局國際集裝箱碼頭有限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156]山東省[370000]青島市[370200]市轄區[370201]青島市黃島區同江路567號 |
法定代表人 |
胡建華 |
注冊資本(萬元) |
美元 20630 |
經濟類型 |
外資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港、澳、臺商獨資經營企業 |
所屬行業 |
交通運輸業 |
組織機構代碼 |
76674592-X |
經營規模 |
大型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51%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51%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 |
所屬集團或 主管部門名稱 |
招商局集團有限公司 |
組織機構代碼 |
100005220 |
批準單位名稱 |
青島港招商局國際集裝箱碼頭有限公司董事會 |
決議類型 |
董事會決議 |
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萬元) |
0.297663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如本項目掛牌期間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競價方式,意向受讓方須交納5萬元競價保證金至北交所指定賬戶,最終受讓方交納的保證金將轉為部分或全部交易價款。若保證金低于成交價格,則受讓方須在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價款;若保證金高于成交價格。則超過的部分由北交所在本項目出具產權交易憑證后3個工作日內返還。其他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保證金將在最終受讓方被確定后3個工作日內返還。
2、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轉讓方有權全額扣除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作為補償金:(1)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時。意向受讓方交納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方申請的;(2)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時未參加后續競價程序的;(3)在競價過程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的;(4)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后,未在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的;(5)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后,未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交易價款的。
3、意向受讓方需書面承諾未經轉讓方書面許可,股權轉讓后的標的企業不再使用“招商局”字號。同意在本項目出具產權交易憑證后三個工作日內,由北交所將全部交易價款劃轉至轉讓方銀行賬戶。
4、受讓方負責辦理企業的年檢及工商登記變更,轉讓方予以配合。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
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否 |
交納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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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方式 |
支票、電匯、網上銀行支付。 |
五、掛牌信息 |
掛牌公告期
(信息發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期 ( 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
網絡競價(一次報價) |
權重報價或招投標主要內容、動態報價
項目擬簽署的《產權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讓方遞交的《動態報價承諾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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