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車(北京)汽修連鎖有限公司100%股權 |
標的名稱 | 中車(北京)汽修連鎖有限公司100%股權 | ||
項目編號 | G316BJ1007170 | 掛牌價格 | 200萬元 |
首次登載報刊 | 上海證券報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掛牌起始日期 | 2016-04-20 | 掛牌期滿日期 | 2016-05-18 |
標的所在地區 | 中國-北京市-市轄區 | 標的所屬行業 | 其他行業 |
一、轉讓方承諾 |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點擊查看承諾全文 | ||||||
二、標的企業簡況 | ||||||
標的企業 |
標的企業名稱 | 中車(北京)汽修連鎖有限公司 |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北京市-市轄區(北京市朝陽區西大望路27號) | |||||
法定代表人 | 滿志國 | |||||
成立時間 | 2001-12-24 |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2000 |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
所屬行業 | 其他行業 | |||||
組織機構代碼 | 73348666-9 | |||||
經營規模 | 小型 | |||||
經營范圍 | 二類汽車維修(小型車維修);保險兼業代理;貨物進出口;汽車裝飾;汽車清洗服務;銷售汽車配件、潤滑油、潤滑脂、橡膠制品、化工產品(不含危險化學品)、機械設備、電子產品、鋼材。 | |||||
職工人數 | 0 人 |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
標的企業 股權結構 |
標的企業原股東是否 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
是 | ||||
序號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
1 | 中國化工橡膠有限公司 | 100% | ||||
主要財務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年度審計報告 | |||||
2015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606.03 | -1115.62 | -1120.78 |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1770.93 | 1587.83 | 183.1 | ||||
審計機構 | 山東大信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財務報表 |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2016-02-29 | 779.87 | -279.93 | -279.93 |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月報 | 3112.79 | 3587.18 | -474.39 | |||
資產評估 情況 (萬元) |
評估機構 | 中發國際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 ||||
核準(備案)機構 | 中國化工集團公司 | |||||
核準(備案)日期 | 2016-04-08 | |||||
評估基準日 | 2016-01-31 | |||||
項目 | 賬面價值 | 評估價值 | ||||
資產總計(萬元) | 1627.7 | 1630.26 | ||||
負債總計(萬元) | 1751.1 | 1751.1 | ||||
凈 資 產(萬元) | -123.4 | -120.84 | ||||
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120.84(萬元) | |||||
評估基準日審計機構 | 山東大信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 |||||
律師事務所 | 北京市中策律師事務所 | |||||
內部審議情況 | 其他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1、標的企業所用“中車”商標權屬人為中車汽修(集團)總公司; 2、標的企業為其連鎖店聘用的17名人員代繳社保; 3、其他詳見評估報告、審計報告及法律意見書等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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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
三、轉讓方簡況 |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中國化工橡膠有限公司 |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156]北京市[110000]市轄區[110100]海淀區[110108]北京市海淀區北四環西路62號 | |||||
法定代表人 | 白忻平 |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160000 | |||||
經濟類型 | 國有獨資公司 |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
所屬行業 | 化學工業 | |||||
組織機構代碼 | 10000806-9 | |||||
經營規模 | 大型 |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100% |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100% |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 | ||||
所屬集團或 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化工集團公司 | |||||
組織機構代碼 | 710932515 | |||||
批準單位名稱 | 中國化工集團公司 | |||||
決議類型 | 批復 | |||||
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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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萬元) | 200 |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經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須向北京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交納60萬元的交易保證金。如掛牌期滿只產生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協議轉讓方式成交,交易保證金在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后直接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如掛牌期滿產生兩家或兩家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進入競價程序,該保證金將自動轉為競價保證金。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的,其交納的保證金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在最終受讓方被確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 2、如非轉讓方的原因,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轉讓方有權全部扣除意向受讓方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或競價保證金作為對轉讓方的補償:①意向受讓方遞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②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非原股東意向受讓方時,未參加后續競價程序的;③在競價程序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的;④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及未按約定時限支付交易價款的。 3、意向受讓方須書面承諾:①同意在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②同意自《產權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除交易保證金外的剩余價款到北交所指定賬戶,同意在北交所出具交易憑證后3個工作日內,由北交所將全部交易價款劃轉至轉讓方指定賬戶;③本項目公告期即可進入盡職調查期, 意向受讓方通過資格確認并且繳納保證金后,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股權轉讓項目所涉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及該等文件所披露內容以及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并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產權轉讓公告之內容,放棄對轉讓方所有權利主張;④意向受讓方支付保證金后,不得以不了解標的企業無形資產狀況等原因終止項目成交工作的推進,否則將全額扣除意向受讓方支付至北交所的保證金⑤標的企業現為連鎖店聘用的17名人員代繳社保(該17名人員通過標的企業繳納社保,社保費用由該17名人員自行承擔),意向受讓方在成為標的企業股東后,同意并保證標的企業繼續為該17名人員代繳社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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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 2、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支付能力及商業信用。 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受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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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
交納金額 | 60萬元 | |||||
交納方式 | 支票、電匯、網上銀行支付。 | |||||
五、掛牌信息 | ||||||
掛牌公告期 (信息發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期 ( 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
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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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重報價或招投標主要內容、動態報價 項目擬簽署的《產權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讓方遞交的《動態報價承諾函》 |
圖片來源:找項目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