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轉讓方承諾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點擊查看承諾全文 |
二、標的企業簡況 |
標的企業
基本情況
|
標的企業名稱 |
北京理工雷科電子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北京市-市轄區(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5號2區683號樓理工科技大廈401) |
法定代表人 |
戴斌 |
成立時間 |
2009-12-25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2000 |
經濟類型 |
國有參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 |
信息技術服務業 |
組織機構代碼 |
69962725--2 |
經營規模 |
中型 |
經營范圍 |
許可經營項目:無 一般經營項目: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等。 |
職工人數 |
290 人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標的企業
股權結構 |
標的企業原股東是否
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
否 |
序號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1 |
北京理工資產經營有限公司 |
30% |
2 |
毛二可 |
6.25% |
3 |
龍騰 |
6.25% |
4 |
北京理工創新高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 |
5% |
5 |
孟立坤 |
5% |
6 |
劉峰 |
4% |
7 |
曾濤 |
4% |
8 |
張軍 |
4% |
9 |
曾大治 |
3% |
10 |
趙保軍 |
2.5% |
主要財務
指標
(萬元)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年度審計報告 |
2012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7462.66 |
1731.1 |
1494.69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8707.11 |
4219.74 |
4487.37 |
審計機構 |
利安達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財務報表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2013-08-31 |
4143.68 |
-401.89 |
-405.12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月報 |
8890.56 |
4457.71 |
4432.85 |
資產評估
情況
(萬元) |
評估機構 |
中威正信(北京)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
核準(備案)機構 |
工業和信息化部 |
核準(備案)日期 |
2013-09-12 |
評估基準日 |
2012-12-31 |
項目 |
賬面價值 |
評估價值 |
資產總計(萬元) |
8707.11 |
- |
負債總計(萬元) |
4219.74 |
- |
凈 資 產(萬元) |
4487.37 |
10552.46 |
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2110.492(萬元) |
評估基準日審計機構 |
利安達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 |
律師事務所 |
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 |
內部審議情況 |
股東會決議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詳見《資產評估報告》、《審計報告》和《法律意見書》。 |
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三、轉讓方簡況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北京理工資產經營有限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156]北京市[110000]市轄區[110100]海淀區[110108]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5號204號樓202室 |
法定代表人 |
楊樹興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1500 |
經濟類型 |
國有獨資公司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 |
投資與資產管理 |
組織機構代碼 |
10201670-8 |
經營規模 |
中型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30%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20%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中央其他部委 |
所屬集團或 主管部門名稱 |
工業和信息化部 |
組織機構代碼 |
999999999 |
批準單位名稱 |
北京理工大學 |
決議類型 |
批復 |
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萬元) |
2110.492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當在其受讓資格被確認后的三個工作日內將交易保證金人民幣633萬元交納至北京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本項目掛牌期滿,經資格確認并交納保證金后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讓方,則采取協議方式成交。若征集到兩家及以上意向受讓方,則以競價方式組織交易。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自動轉為競價保證金。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的,其交納的保證金轉為交易價款的組成部分,其余未受讓成功的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按北京產權交易所規定返還;
2、若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全部不予退還:①意向受讓方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②產生兩家及以上意向受讓方后未參與后續競價程序的;③在競價過程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或應價低于掛牌價格的;④意向受讓方存在影響正常轉讓、競價公正性或其他違反競價程序要求的情形的;⑤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在五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的;⑥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在《產權交易合同》生效后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交易價款的;⑦意向受讓方存在其他違反北京產權交易所規則、掛牌條件要求的;
3、意向受讓方需在被確認為最終受讓方后的五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的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交易價款。
4、意向受讓方需書面承諾近三年內無因重大違法、違規經營而受到處罰的情況。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續的境內企業法人,注冊資本不得低于4000萬元人民幣;
2、意向受讓方需具有經國家保密部門認證的保密資質;
3、意向受讓方需具備良好的商業信譽和社會信譽,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
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633萬元 |
交納方式 |
支票、電匯、網上銀行支付。 |
五、掛牌信息 |
掛牌公告期
(信息發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期 ( 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
網絡競價(一次報價) |
權重報價或招投標主要內容、動態報價
項目擬簽署的《產權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讓方遞交的《動態報價承諾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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