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通用電氣黎明燃氣輪機零部件有限責任公司49%股權 |
標的名稱 | 沈陽通用電氣黎明燃氣輪機零部件有限責任公司49%股權 | ||
項目編號 | G315BJ1007013 | 掛牌價格 | 11623.139萬元 |
首次登載報刊 | 證券時報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掛牌起始日期 | 2015-12-17 | 掛牌期滿日期 | 2016-01-14 |
標的所在地區 | 中國-遼寧省-沈陽市 | 標的所屬行業 | 專用設備制造業 |
一、轉讓方承諾 |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點擊查看承諾全文 | ||||||
二、標的企業簡況 | ||||||
標的企業 |
標的企業名稱 | 沈陽通用電氣黎明燃氣輪機零部件有限責任公司 |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遼寧省-沈陽市(沈陽市渾南新區產業區東區23號) | |||||
法定代表人 | 方安利 | |||||
成立時間 | 2003-08-28 | |||||
注冊資本(萬元) | 美元 760 | |||||
經濟類型 | 國有參股企業 |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 | |||||
所屬行業 | 專用設備制造業 | |||||
組織機構代碼 | 75077880-7 | |||||
經營規模 | 中型 | |||||
經營范圍 | 生產、裝配通用電氣型號為PG9351FA和通用電氣型號為PG9171E的重型燃氣渦輪機的(a)燃料噴管裝置、耐火層和過渡連接件和(b)第二階段渦輪機葉片和噴管,以及第三階段渦輪機葉片和噴管并向PG9351FA和PG9171E的重型燃氣渦輪機的生產商和客戶銷售;生產,裝配燃氣渦輪機的其他部件;生產,裝配及維修為煤氣化而用的設備部件。 | |||||
職工人數 | 73 人 |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
標的企業 股權結構 |
標的企業原股東是否 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
否 | ||||
序號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
1 | 通用電氣太平洋私人有限公司 | 51% | ||||
2 | 沈陽黎明航空發動機(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49% | ||||
主要財務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年度審計報告 | |||||
2014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4969.04 | -145.28 | -172.11 |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21697.28 | 954.93 | 20742.35 | ||||
審計機構 | 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財務報表 |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2015-11-30 | 7086.01 | -275.21 | -258.15 |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月報 | 22837.56 | 2351.28 | 20486.29 | |||
資產評估 情況 (萬元) |
評估機構 | 北京中企華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 | ||||
核準(備案)機構 | 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 | |||||
核準(備案)日期 | 2015-11-09 | |||||
評估基準日 | 2014-12-31 | |||||
項目 | 賬面價值 | 評估價值 | ||||
資產總計(萬元) | 21697.28 | 24675.61 | ||||
負債總計(萬元) | 954.93 | 954.93 | ||||
凈 資 產(萬元) | 20742.35 | 23720.68 | ||||
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11623.1332(萬元) | |||||
評估基準日審計機構 | 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律師事務所 | 遼寧平安律師事務所 | |||||
內部審議情況 | 董事會決議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1、標的企業章程第十七條(C)項規定,“在任何情況下,沈陽黎明航空發動機(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和通用電氣太平洋私人有限公司均不得將其權益或任何部分轉讓給對方或其關聯公司的競爭者”。 2、本次股權轉讓完成后,轉讓方與標的企業簽署的《商標與商號協議》、《供貨合同》終止。 3、標的企業納入評估范圍的房屋中,門衛室、廠房、新廠房建造尚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證,面積共計4112平方米。 4、標的企業通過通用電氣其他子公司銷售,沒有其他的銷售客戶,銷售渠道單一。 5、其他需披露的內容詳見《資產評估報告》、《審計報告》及《法律意見書》等相關備查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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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
三、轉讓方簡況 |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沈陽黎明航空發動機(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156]遼寧省[210000]沈陽市[210100]沈陽市大東區東塔街6號 | |||||
法定代表人 | 楊森 |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293732.04 |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
所屬行業 | 軍工工業 | |||||
組織機構代碼 | 11786109-0 | |||||
經營規模 | 大型 |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49% |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49% |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 | ||||
所屬集團或 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 | |||||
組織機構代碼 | 710935732 | |||||
批準單位名稱 | 中航動力股份有限公司 | |||||
決議類型 | 其它類型 | |||||
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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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萬元) | 11623.139 |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在通過資格確認后三個工作日內,須交納3486萬元保證金到北交所指定賬戶。如協議成交,保證金轉為履約的部分款項;如產生競價,保證金轉為競價保證金。 2、意向受讓方須在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后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在產權交易合同生效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剩余交易價款。 3、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轉讓方有權全額扣除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作為補償金:①意向受讓方通過資格確認并交納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②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時未參加后續競價程序的;③在競價過程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的;④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后,未在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的;⑤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后,未在產權交易合同生效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剩余交易價款的。 4、若因“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第3條所述情形之一導致本項目未能成功交易的,轉讓方有權無需獲得意向受讓方或受讓方的同意,即可將本項目重新掛牌。 5、意向受讓方須書面承諾:①本意向受讓方不是通用電氣太平洋私人有限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競爭者;②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后,在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后30個工作日內,將按《公司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等法律法規,與標的企業的其他股東協商一致并完成對標的企業章程的修訂,簽訂標的企業新的章程等商務主管部門或政府審批和工商變更所必備的法律文件;③同意股權轉讓后的標的企業不再使用“黎明”或“liming”字號和商標;④若出現“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第3條所述扣除保證金的任何一種情況時,同意由轉讓方全額扣除已交納的保證金作為對轉讓方的補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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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境內企業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且不應為通用電氣太平洋私人有限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競爭者。 2、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商業信用和支付能力,在遞交受讓申請的同時,須提供由金融機構出具的公告期內某一時點的不低于掛牌價格人民幣11623.1390萬元(或等額外幣)的存款證明原件。 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受讓主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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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
交納金額 | 3486萬元 | |||||
交納方式 | 支票、電匯、網上銀行支付。 | |||||
五、掛牌信息 | ||||||
掛牌公告期 (信息發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期 ( 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
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 網絡競價(一次報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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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重報價或招投標主要內容、動態報價 項目擬簽署的《產權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讓方遞交的《動態報價承諾函》 |
圖片來源:找項目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