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銀儀風力發電有限責任公司50%股權 |
標的名稱 | 寧夏銀儀風力發電有限責任公司50%股權 | ||
項目編號 | G315BJ1006873 | 掛牌價格 | 40000萬元 |
首次登載報刊 | 上海證券報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掛牌起始日期 | 2015-10-21 | 掛牌期滿日期 | 2015-11-17 |
標的所在地區 | 中國-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 | 標的所屬行業 | 電力供應業 |
一、轉讓方承諾 |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點擊查看承諾全文 | ||||||
二、標的企業簡況 | ||||||
標的企業 |
標的企業名稱 | 寧夏銀儀風力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銀川市黃河東路路北620號) | |||||
法定代表人 | 李衛東 | |||||
成立時間 | 2005-12-21 |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28400 | |||||
經濟類型 | 國有參股企業 |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
所屬行業 | 電力供應業 | |||||
組織機構代碼 | 999999999 | |||||
經營規模 | 中型 | |||||
經營范圍 | 風力發電項目的開發、建設、經營及其相關產業經營。(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 |||||
職工人數 | 57 人 |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
標的企業 股權結構 |
標的企業原股東是否 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
是 | ||||
序號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
1 | 中鋁寧夏能源集團有限公司 | 50% | ||||
2 | 寧夏銀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50% | ||||
主要財務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年度審計報告 | |||||
2014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19145.2 | 1429.45 | 2653.46 |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141548.73 | 107361.42 | 34187.31 | ||||
審計機構 | 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銀川分所 |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財務報表 |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2015-09-30 | 13829.62 | 1804.35 | 1977.49 |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月報 | 140059.33 | 103894.52 | 36164.81 | |||
資產評估 情況 (萬元) |
評估機構 | 北京天健興業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 ||||
核準(備案)機構 | 中國鋁業公司 | |||||
核準(備案)日期 | 2015-09-10 | |||||
評估基準日 | 2014-10-31 | |||||
項目 | 賬面價值 | 評估價值 | ||||
資產總計(萬元) | 145557.09 | - | ||||
負債總計(萬元) | 113117.97 | - | ||||
凈 資 產(萬元) | 32439.12 | 40837.26 | ||||
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20418.63(萬元) | |||||
評估基準日審計機構 | 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銀川分所 | |||||
律師事務所 | 寧夏輔德律師事務所 | |||||
內部審議情況 | 股東會決議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1、標的公司的評估以收益法的評估結果作為最終的評估結論,標的公司股東全部權益的評估結果為40837.26萬元,詳見《資產評估報告》。 2、標的公司存在多項抵押、擔保事項,詳見《資產評估報告》等備查文件。 3、標的公司股東寧夏銀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將其持有的標的公司股份質押給轉讓方中鋁寧夏能源集團有限公司,目前處于質押狀態。 4、標的公司章程約定:股東寧夏銀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股東會所享有的表決權為51%,轉讓方中鋁寧夏能源集團有限公司在公司股東會所享有的表決權為49%,詳見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條。 5、其他相關情況,詳見《資產評估報告》、《審計報告》、《法律意見書》等備查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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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
三、轉讓方簡況 |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中鋁寧夏能源集團有限公司 |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156]寧夏回族自治區[640000]銀川市[640100]市轄區[640101]寧夏銀川市黃河東路663號 | |||||
法定代表人 | 朱潤洲 |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502580 |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
所屬行業 | 電力工業 | |||||
組織機構代碼 | 75080505-1 | |||||
經營規模 | 大型 |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50% |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50% |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 | ||||
所屬集團或 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鋁業公司 | |||||
組織機構代碼 | 710927919 | |||||
批準單位名稱 | 中鋁寧夏能源集團有限公司股東會 | |||||
決議類型 | 股東會議決議 | |||||
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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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萬元) | 40000 |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在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向交易所指定賬戶支付人民幣2000萬元作為交易保證金。如掛牌期滿只產生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采取協議方式成交,該保證金直接轉為部分交易價款;如掛牌期滿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該保證金直接轉為競價保證金。通過競價確定的最終受讓方,其交納的保證金直接轉為部分交易價款。其余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在受讓方被確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意向受讓方的保證金將被扣除:(1)意向受讓方遞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2)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時,意向受讓方通過資格確認并交納保證金后未參加后續競價程序;(3)在競價過程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的;(4)在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約定時限支付交易價款的;(5)意向受讓方存在其他違反交易規則、掛牌條件要求的。 2、意向受讓方須書面承諾:同意自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交易合同,自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支付其余交易價款至交易所指定賬戶。同意交易價款在交易所出具交易憑證后5個工作日內支付到轉讓方指定賬戶。 3、意向受讓方須書面承諾:如成為標的公司股東后同意繼續履行現有公司章程中對于股東寧夏銀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股東會所享有的表決權為51%的約定。 4、如本項目以協議轉讓方式成交,受讓方須承擔轉讓方及受讓方雙邊的服務費用,并于北交所出具交易憑證前按照《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收費辦法》的規定繳納至北交所指定賬戶;如本項目以競價方式成交,受讓方按照《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收費辦法》僅承擔受讓方自身的的服務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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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為中國境內注冊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法人。 2、意向受讓方須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支付能力和商業信用。 3、意向受讓方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4、本項目接受聯合受讓,但意向受讓方不得采用匿名委托方式參與受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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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
交納金額 | 2000萬元 | |||||
交納方式 | 支票、電匯、網上銀行支付。 | |||||
五、掛牌信息 | ||||||
掛牌公告期 (信息發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信息發布終結 | |||||
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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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重報價或招投標主要內容、動態報價 項目擬簽署的《產權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讓方遞交的《動態報價承諾函》 |
圖片來源:找項目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