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轉讓方承諾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點擊查看承諾全文 |
二、標的企業簡況 |
標的企業
基本情況
|
標的企業名稱 |
佛山市匯金恒天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廣東省-佛山市(佛山市三水西南街廣海大道中29號110) |
法定代表人 |
盧列 |
成立時間 |
2005-12-29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100 |
經濟類型 |
國有參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 |
房地產業 |
組織機構代碼 |
78387956-7 |
經營規模 |
小型 |
經營范圍 |
房地產開發(持有效資質證經營)、銷售;國內貿易(法律法規禁止除外)。 |
職工人數 |
0 人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標的企業
股權結構 |
標的企業原股東是否
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
是 |
序號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1 |
佛山市匯金科技實業有限公司 |
37% |
2 |
恒天地產有限公司 |
33% |
3 |
佛山市匯銀金盛投資有限公司 |
3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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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財務
指標
(萬元)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年度審計報告 |
2012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0 |
0 |
0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29939.82 |
815.56 |
29124.27 |
審計機構 |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財務報表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2013-03-31 |
0 |
0 |
0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月報 |
30016.5 |
892.23 |
29124.27 |
資產評估
情況
(萬元) |
評估機構 |
沃克森(北京)國際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
核準(備案)機構 |
中國恒天集團有限公司 |
核準(備案)日期 |
2012-11-30 |
評估基準日 |
2012-08-31 |
項目 |
賬面價值 |
評估價值 |
資產總計(萬元) |
29057.5 |
36107.17 |
負債總計(萬元) |
653.92 |
653.92 |
凈 資 產(萬元) |
28403.58 |
35453.25 |
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11699.5725(萬元) |
評估基準日審計機構 |
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律師事務所 |
北京市蘭臺律師事務所 |
內部審議情況 |
股東會決議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提請意向受讓方關注《資產評估報告》中“特別事項說明”的相關內容。 |
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三、轉讓方簡況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恒天地產有限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156]北京市[110000]市轄區[110100]朝陽區[110105]北京市朝陽區建國路99號 |
法定代表人 |
張杰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87500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 |
房地產業 |
組織機構代碼 |
71782576-3 |
經營規模 |
大型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33%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33%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 |
所屬集團或 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恒天集團公司 |
組織機構代碼 |
100008886 |
批準單位名稱 |
恒天地產有限公司股東會 |
決議類型 |
股東會議決議 |
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萬元) |
11699.5725 |
價款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分期支付要求: 若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受讓方應在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支付不少于成交價款的30%作為首付款(含已繳納的保證金),剩余交易價款須在一年內付清并提供合法有效擔保,同時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間的利息。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在其受讓資格被確認后的3個工作日內,支付掛牌總價30%的保證金(即人民幣3,509.87175 萬元 )到北交所指定的賬戶。如協議成交,該保證金自動轉為履約的部分交易價款;若產生兩個及兩個以上意向受讓方,則該保證金轉為競價保證金,在意向受讓方被確認為最終受讓方時,上述保證金轉為交易價款,其他競買人支付的保證金由交易所原路退還;若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將被全額扣除:①意向受讓方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②產生兩家及以上意向受讓方后未參與后續競價程序的;③在競價過程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的;④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及未按約定時限支付交易價款的。
2、意向受讓方應在被確認為最終受讓方后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并在簽署合同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交易價款;若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受讓方應在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支付不少于成交價款的30%作為首付款(含已繳納的保證金),剩余交易價款須在一年內付清并提供合法有效擔保,同時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間的利息。
3、意向受讓方須書面承諾受讓標的成功后,根據標的企業的發展策略追加相應投資用于整體項目開發。
4、意向受讓方須書面承諾受讓標的成功后,應遵守公司章程,并保證在三年內不提出改變標的公司管理層結構。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為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且具有良好商業信譽的企業法人;
2、意向受讓方須為從事房地產行業的境內企業法人(以營業執照為準);
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受讓。 |
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3509.87175萬元 |
交納方式 |
支票、電匯、網上銀行支付。 |
五、掛牌信息 |
掛牌公告期
(信息發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期 ( 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
網絡競價(一次報價) |
權重報價或招投標主要內容、動態報價
項目擬簽署的《產權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讓方遞交的《動態報價承諾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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