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寧電硅業有限公司100%股權 |
標的名稱 | 寧夏寧電硅業有限公司100%股權 | ||
項目編號 | G314BJ1006492 | 掛牌價格 | 2386.15萬元 |
首次登載報刊 | 證券時報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掛牌起始日期 | 2014-12-25 | 掛牌期滿日期 | 2015-01-22 |
標的所在地區 | 中國-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 | 標的所屬行業 | 冶金工業 |
一、轉讓方承諾 |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點擊查看承諾全文 | ||||||
二、標的企業簡況 | ||||||
標的企業 |
標的企業名稱 | 寧夏寧電硅業有限公司 |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靈武市東山變電所東1公里) | |||||
法定代表人 | 袁小軍 | |||||
成立時間 | 2006-12-14 |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3500 |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
所屬行業 | 冶金工業 | |||||
組織機構代碼 | 78823565-6 | |||||
經營規模 | 小型 | |||||
經營范圍 | 工業硅產品的開發、研究、生產和銷售。 | |||||
職工人數 | 5 人 |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
標的企業 股權結構 |
標的企業原股東是否 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
是 | ||||
序號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
1 | 中鋁寧夏能源集團有限公司 | 100% | ||||
主要財務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年度審計報告 | |||||
2013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223.273872 | -818.12486 | -799.038848 |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2418.3458 | 1523.819865 | 894.525935 | ||||
審計機構 | 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財務報表 |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2014-11-30 | 119.08 | -400.87 | -400.79 |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月報 | 1838.17 | 1344.44 | 493.73 | |||
資產評估 情況 (萬元) |
評估機構 | 北京中企華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 | ||||
核準(備案)機構 | 中國鋁業公司 | |||||
核準(備案)日期 | 2014-05-22 | |||||
評估基準日 | 2014-03-31 | |||||
項目 | 賬面價值 | 評估價值 | ||||
資產總計(萬元) | 1935.61 | 3735.37 | ||||
負債總計(萬元) | 1425.22 | 1349.22 | ||||
凈 資 產(萬元) | 510.39 | 2386.15 | ||||
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2386.15(萬元) | |||||
評估基準日審計機構 | 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銀川分所 | |||||
律師事務所 | 寧夏輔德律師事務所 | |||||
內部審議情況 | 其他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1、標的企業房屋產權瑕疵及涉訴爭議事項,詳見《資產評估報告》; 2、其他相關內容詳見《資產評估報告》、《審計報告》、《法律意見書》等備查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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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
三、轉讓方簡況 |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中鋁寧夏能源集團有限公司 |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156]寧夏回族自治區[640000]銀川市[640100]金鳳區[640106]寧夏銀川市黃河東路663號 | |||||
法定代表人 | 朱潤洲 |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502580 |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
所屬行業 | 電力工業 | |||||
組織機構代碼 | 75080505-1 | |||||
經營規模 | 大型 |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100% |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100% |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 | ||||
所屬集團或 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鋁業公司 | |||||
組織機構代碼 | 710927919 | |||||
批準單位名稱 | 中鋁寧夏能源集團有限公司股東會 | |||||
決議類型 | 股東會議決議 | |||||
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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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萬元) | 2386.15 |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在受讓該標的的同時須同時受讓寧夏寧電硅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權、寧夏寧電光伏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權、寧夏銀星多晶硅有限責任公司100%股權,對于非一并受讓的申請,轉讓方不予接受。 2、意向受讓方須書面承諾同意《寧夏寧電硅業有限公司職工分流安置方案》,待完成工商變更后,標的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錄用原有職工,并與被其錄用的職工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3、意向受讓方通過資格確認并且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股權轉讓項目所涉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及該等報告所披露內容以及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并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產權轉讓公告之內容。 4、意向受讓方在受讓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向寧夏科技資源與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繳納100萬元的交易保證金。 5、如掛牌期滿,經受讓資格確認并交納保證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讓方,則采取協議方式成交,保證金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兩家及以上意向受讓方,則采取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的,其交納的保證金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在受讓方被確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如非轉讓方的原因,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轉讓方有權扣除意向受讓方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或競價保證金作為對轉讓方的補償:①遞交受讓申請并獲得資格確認且交納保證金后,無故退出的;②產生兩家(含)以上意向受讓方,不參與后續競價程序的;③在競價程序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的;④受讓方未能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 6、意向受讓方應書面承諾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并書面承諾:因受讓方自身原因不能如期簽署《產權交易合同》的,如果延期超過5個工作日,轉讓方有權無須征得受讓方的同意而重新將本項目掛牌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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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境內外企業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用,無不良經營記錄。 4、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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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
交納金額 | 100萬元 | |||||
交納方式 | 支票、電匯、網上銀行支付。 | |||||
五、掛牌信息 | ||||||
掛牌公告期 (信息發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信息發布終結 | |||||
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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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重報價或招投標主要內容、動態報價 項目擬簽署的《產權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讓方遞交的《動態報價承諾函》 |
圖片來源:找項目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