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轉讓方承諾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點擊查看承諾全文 |
二、標的企業簡況 |
標的企業
基本情況
|
標的企業名稱 |
天津國能新筑投資有限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天津市-縣(天津市薊縣漁陽鎮東一環路2號C區401號) |
法定代表人 |
李天成 |
成立時間 |
2011-03-16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12500 |
經濟類型 |
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 |
投資與資產管理 |
組織機構代碼 |
56933540-3 |
經營規模 |
中型 |
經營范圍 |
以自有資金對工業、商業、房地產業進行投資;房地產開發;商品房銷售代理、企業管理咨詢、投資咨詢、商務信息咨詢、從事廣告業務。(以上經營范圍涉及行業許可的憑許可證件,在有效期內經營;國家有專營專項規定的按規定執行。) |
職工人數 |
25 人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標的企業
股權結構 |
標的企業原股東是否
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
是 |
序號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1 |
中節能(天津)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
100% |
|
|
|
主要財務
指標
(萬元)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年度審計報告 |
2012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469.4 |
99.4 |
74.55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38966.37 |
26373.65 |
12592.72 |
審計機構 |
中勤萬信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財務報表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2013-10-31 |
1455.16 |
889.15 |
666.86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月報 |
46997.69 |
33738.11 |
13259.58 |
資產評估
情況
(萬元) |
評估機構 |
北京亞超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
核準(備案)機構 |
中國節能環保集團公司 |
核準(備案)日期 |
2013-11-20 |
評估基準日 |
2013-08-31 |
項目 |
賬面價值 |
評估價值 |
資產總計(萬元) |
44847.83 |
45907.67 |
負債總計(萬元) |
32256.69 |
32256.69 |
凈 資 產(萬元) |
12591.14 |
13650.98 |
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13650.98(萬元) |
評估基準日審計機構 |
華寅五洲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律師事務所 |
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 |
內部審議情況 |
其他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1、標的企業從事的房地產項目,一期出現延遲交房,涉及支付違約金的問題;二期存在未開標、銷售代理業務逾期、未償還股東借款等歷史遺留問題;
2、其他內容詳見評估報告。 |
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三、轉讓方簡況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中節能(天津)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156]天津市[120000]市轄區[120100]天津空港經濟區環河北路與中心大道交口空港商務園西區22-1,2-101 |
法定代表人 |
潘旭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50000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 |
投資與資產管理 |
組織機構代碼 |
75810318-5 |
經營規模 |
大型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100%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100%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 |
所屬集團或 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節能環保集團公司 |
組織機構代碼 |
10001031-0 |
批準單位名稱 |
中國節能環保集團公司 |
決議類型 |
批復 |
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萬元) |
13700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當在其受讓資格確認后的3個工作日內將人民幣4110萬元產權交易保證金交納至北京產權交易所指定的保證金專用賬戶。
2、如掛牌期滿,經受讓資格確認并交納保證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讓方,則采取協議方式成交。若征集到兩家及以上意向受讓方,則采取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轉為競價保證金。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的,其交納的保證金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其余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在受讓方被確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若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扣除意向受讓方所繳納的保證金作為補償:①意向受讓方交納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②產生兩家及以上意向受讓方后未參與后續競價程序的;③在競價過程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的;④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5個工作日內不能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
3、意向受讓方應自被確定為受讓方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
4、意向受讓方應以書面承諾受讓成功后標的企業繼續履行與職工簽訂的《職工勞動合同》。
5、意向受讓方應以書面承諾股權工商變更前償還標的公司對轉讓方的欠款10190萬元。
6、標的企業涉及一筆債權(銷售代理業務的保證金7840萬元及該業務的部分收益984.14萬元)該保證金由轉讓方以往來款的形式向標的企業借出,收益歸轉讓方所有。意向受讓方應以書面承諾在成功受讓該標的后承擔對該業務的保證金及收益的追繳責任,并于股權工商變更前由標的企業將該業務保證金及收益支付給轉讓方。
7、轉讓方為標的企業在工商銀行辦理了信用擔保,借款總額3.05億元。截至股權掛牌日,款項已到賬3095萬元。意向受讓方應以書面承諾在成功受讓該項目并在標的企業完成股權工商變更前,負責償還該項資金或與轉讓方辦理更換擔保公司等相關事宜。
8、意向受讓方應以書面承諾同意北交所出具產權交易憑證后3個工作日內將全部交易價款劃轉至轉讓方指定賬戶。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為在中國境內注冊、合法存續的、從事房地產投資行業的企業法人;注冊資本金不低于1億元人民幣(以營業執照為準);
2、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支付能力、商業信用;
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受讓;
4、意向受讓方應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
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4110萬元 |
交納方式 |
支票、電匯、網上銀行支付。 |
五、掛牌信息 |
掛牌公告期
(信息發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期 ( 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權重報價或招投標主要內容、動態報價
項目擬簽署的《產權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讓方遞交的《動態報價承諾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