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轉讓方承諾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點擊查看承諾全文 |
二、標的企業簡況 |
標的企業
基本情況
|
標的企業名稱 |
內蒙古國電能源投資有限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呼和浩特市玉泉區五塔寺東街1號) |
法定代表人 |
梁強 |
成立時間 |
2006-09-27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800000 |
經濟類型 |
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 |
電力工業 |
組織機構代碼 |
79360999-0 |
經營規模 |
大型 |
經營范圍 |
許可經營項目:無 一般經營項目:對電力、煤炭、石油、天然氣、煤制油、煤化工、建材、鐵路等行業投資開發;經營火力發電、水力發電、天然氣發電、風力發電、太陽能發電、可回收垃圾發電、生物質發電(憑資質證經營);電力工程技術服務(僅限分支機構在資質證范圍內經營);熱力的生產和供應(分支機構經營);煤炭零售經營(分支機構經營)。 |
職工人數 |
4997 人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是 |
標的企業
股權結構 |
標的企業原股東是否
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
否 |
序號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1 |
中國國電集團公司 |
50% |
2 |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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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財務
指標
(萬元)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年度審計報告 |
2012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376822.57 |
-27406.47 |
-24696.55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2337358.74 |
1595585.98 |
741772.75 |
審計機構 |
中瑞岳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吉林分所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財務報表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2013-10-31 |
314536.49 |
-9901.17 |
-9827.44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月報 |
2333586.47 |
1601641.16 |
731945.32 |
資產評估
情況
(萬元) |
評估機構 |
北京天健興業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
核準(備案)機構 |
中國國電集團公司 |
核準(備案)日期 |
2013-11-27 |
評估基準日 |
2013-06-30 |
項目 |
賬面價值 |
評估價值 |
資產總計(萬元) |
2287441.73 |
2391668.48 |
負債總計(萬元) |
1616150.34 |
1605806.53 |
凈 資 產(萬元) |
671291.39 |
785861.95 |
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392930.98(萬元) |
評估基準日審計機構 |
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律師事務所 |
浙江陽光時代(北京)律師事務所 |
內部審議情況 |
股東會決議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1、提請各意向受讓方關注標的企業評估報告中關于訴訟事項,房屋土地產權瑕疵事項,擔保、抵押、質押事項,子公司借款及抵押擔保事項的特殊事項說明。
2、在本項目轉讓的同時,標的企業正在進行玻璃溝探礦權及黑岱溝探礦權相關資產包的轉讓。
3、其他詳見評估報告、審計報告及法律意見書。
4、轉讓方已將備查文件交予北交所,意向受讓方應在簽署《保密承諾函》(其格式由意向受讓方向北交所領取或自行下載)后方可查閱。
5、轉讓方提請意向受讓方注意,鑒于標的企業在內蒙古自治區從事經營電力、煤炭、熱力供應、鐵路等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行業,意向受讓方在內蒙古自治區當地應具有良好的信譽,并具備在內蒙古自治區進行投資及與當地政府溝通協商的相關經驗。 |
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三、轉讓方簡況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中國國電集團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156]北京市[110000]市轄區[110100]西城區[110102]北京市西城區阜成門北大街6—8號 |
法定代表人 |
喬保平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1200000 |
經濟類型 |
國有獨資公司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國有企業 |
所屬行業 |
電力工業 |
組織機構代碼 |
710931061 |
經營規模 |
大型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50%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50%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 |
所屬集團或 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國電集團公司 |
組織機構代碼 |
71093106-1 |
批準單位名稱 |
中國國電集團公司 |
決議類型 |
其它類型 |
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萬元) |
393000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如掛牌期滿,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協議轉讓方式成交;若征集到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網絡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意向受讓方無故不推進后續交易程序的,轉讓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2、掛牌期間產生兩個及以上意向受讓方的,轉讓方有權在競價前要求各意向受讓方交納10000萬元競價保證金。若非轉讓方原因,意向受讓方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轉讓方有權扣除該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①交納競價保證金后未參與后續競價程序的;②在競價程序中不報價或以低于項目掛牌價格報價的;③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產權交易合同》約定時限支付除保證金外剩余交易價款的。
3、轉讓方持有對標的企業的債權共計本金人民幣82.18億元,意向受讓方應承諾在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后,在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前負責落實標的企業償還對轉讓方的債務本金及利息,計息期限截止到還本付息日,計息利率按照約定利率(6%)計算。
4、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后,應在《產權交易合同》生效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交易價款(若已支付保證金的,則支付除保證金外的剩余交易價款),并同意北交所在收到產權交易價款后3個工作日內將全部交易價款劃轉至轉讓方指定銀行賬戶。
5、意向受讓方遞交受讓申請即視為對標的企業已完成盡職調查,充分理解《產權轉讓公告》中披露的全部內容,并同意按現狀進行受讓。意向受讓方不得以未充分了解標的企業相關情況為由要求轉讓方對其進行賠償、補償。
6、意向受讓方在遞交受讓申請時,應對以上1至5條交易相關條件出具書面承諾。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為依法存續并具備良好商業信譽、財務狀況及支付能力的法人機構。意向受讓方為企業法人的,注冊資本不低于人民幣50億元,2012年經審計的凈資產不低于人民幣100億元。
2、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受讓。 |
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否 |
交納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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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方式 |
支票、電匯、網上銀行支付。 |
五、掛牌信息 |
掛牌公告期
(信息發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期 ( 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
網絡競價(一次報價) |
權重報價或招投標主要內容、動態報價
項目擬簽署的《產權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讓方遞交的《動態報價承諾函》 |
附件:保密承諾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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