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頤藥業有限公司100%股權及4950萬元債權 |
標的名稱 | 華頤藥業有限公司100%股權及4950萬元債權 | ||
項目編號 | G316BJ1007078 | 掛牌價格 | 8150萬元 |
首次登載報刊 | 上海證券報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掛牌起始日期 | 2016-01-27 | 掛牌期滿日期 | 2016-02-26 |
標的所在地區 | 中國-北京市-市轄區 | 標的所屬行業 | 醫藥工業 |
一、轉讓方承諾 |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點擊查看承諾全文 | ||||||
二、標的企業簡況 | ||||||
標的企業 |
標的企業名稱 | 華頤藥業有限公司 |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北京市-市轄區(北京市大興區中關村科技園區大興生物醫藥產業基地天榮街15號) | |||||
法定代表人 | 蘭青山 | |||||
成立時間 | 2002-07-26 |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12600 | |||||
經濟類型 | 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 |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
所屬行業 | 醫藥工業 | |||||
組織機構代碼 | 71093003-4 | |||||
經營規模 | 中型 | |||||
經營范圍 | 生產、銷售膠囊劑、顆粒劑、片劑、原料藥(威麥寧)、中藥提??;研發膠囊劑、顆粒劑、片劑、原料藥(威麥寧)。(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依批準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 | |||||
職工人數 | 146 人 |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
標的企業 股權結構 |
標的企業原股東是否 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
是 | ||||
序號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
1 | 中國中藥公司 | 100% | ||||
主要財務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年度審計報告 | |||||
2015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6014.33 | -325.44 | -346.83 |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10032.01 | 7165.59 | 2866.42 | ||||
審計機構 | 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財務報表 |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2015-12-31 | 6014.33 | -325.44 | -346.83 |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季報 | 10032.01 | 7165.59 | 2866.42 | |||
資產評估 情況 (萬元) |
評估機構 | 沃克森(北京)國際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 ||||
核準(備案)機構 | 中國醫藥集團總公司 | |||||
核準(備案)日期 | 2016-01-25 | |||||
評估基準日 | 2015-12-31 | |||||
項目 | 賬面價值 | 評估價值 | ||||
資產總計(萬元) | 10032.01 | 9112.71 | ||||
負債總計(萬元) | 7165.59 | 7165.59 | ||||
凈 資 產(萬元) | 2866.42 | 1947.12 | ||||
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6897.12(萬元) | |||||
評估基準日審計機構 | 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律師事務所 | 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師事務所 | |||||
內部審議情況 | 其他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1、標的企業與北京華泰中藥新技術開發中心簽署了廠房及設備《租賃協議》,租賃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止。(相關資料在北交所留檔備查); 2、截至評估基準日,標的企業對轉讓方其他應付款為4950萬元; 3、截至評估基準日,標的企業對北京華泰中藥新技術開發中心其他應付款為14,723,446.04元; 4、標的企業評估減值的主要原因是長期股權投資評估值包含了長期投資單位歷年經營積累,致使長期投資評估值低于賬面原始投資成本; 5、其他詳見《審計報告》、《評估報告》、《法律意見書》等備查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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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
三、轉讓方簡況 |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中國中藥公司 |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156]北京市[110000]市轄區[110100]海淀區[110108]北京市海淀區西四環北路15號依斯特大廈8層 | |||||
法定代表人 | 吳憲 |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147688.53 | |||||
經濟類型 | 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 |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國有企業 | |||||
所屬行業 | 醫藥工業 | |||||
組織機構代碼 | 10000599-2 | |||||
經營規模 | 大型 |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100% |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100% |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 | ||||
所屬集團或 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醫藥集團總公司 | |||||
組織機構代碼 | 100005888 | |||||
批準單位名稱 | 中國醫藥集團總公司 | |||||
決議類型 | 批復 | |||||
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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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萬元) | 8150 |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1、意向受讓方經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須向北京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交納 2400萬元的交易保證金。如掛牌期滿只產生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協議轉讓方式成交,交易保證金在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后直接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如掛牌期滿產生兩家或兩家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進入競價程序,該保證金將自動轉為競價保證金。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的,其交納的保證金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在最終受讓方被確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 2、2、若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意向受讓方的保證金將被扣除:(1)意向受讓方遞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2)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時,意向受讓方通過資格確認并交納保證金后未參加后續競價程序的;(3)在競價過程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的;(4)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約定時限支付交易價款的;(5)意向受讓方存在其他違反交易規則、掛牌條件要求的。 3、3、意向受讓方提交受讓申請時須書面承諾: (1)自被確定為受讓方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并于《產權交易合同》生效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剩余交易價款。若未按照要求繳納全部轉讓價款,轉讓方有權扣除全部保證金,并擇期將轉讓標的再次掛牌。 (2)同意在北交所出具產權交易憑證后的3個工作日內將全部轉讓價款劃轉到轉讓方指定賬戶。 (3)嚴格按照職工勞動合同和勞動法相關規定以及《安置方案》的要求,全員安置現有員工,繼續履行現有勞動合同及相關義務。(詳細安置方案參見相關備查文件)。 (4)同意標的企業在本次股權轉讓成交完成工商變更之日起30日內清償對北京華泰中藥新技術開發中心的欠款14,723,446.04元,并對該筆欠款的償還承擔連帶責任,受讓方須在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的同時簽署《關于債權債務清償以及擔保責任的協議》(在北交所留檔備查)。 (5)無條件承繼履行標的企業與北京華泰中藥新技術開發中心簽署的《租賃協議》。 (6)通過資格確認并且繳納保證金后,即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股權轉讓項目所涉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法律意見書,以及相關報告及公告所披露的所有內容,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并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產權轉讓公告之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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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為從事醫藥行業的境內外企業法人(以營業執照標注的經營范圍或政府部門頒發的生產許可資質為準); 2、意向受讓方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支付能力及商業信用; 3、不接受聯合受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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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
交納金額 | 2400萬元 | |||||
交納方式 | 支票、電匯、網上銀行支付。 | |||||
五、掛牌信息 | ||||||
掛牌公告期 (信息發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期 ( 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
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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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重報價或招投標主要內容、動態報價 項目擬簽署的《產權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讓方遞交的《動態報價承諾函》 |
圖片來源:找項目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