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轉讓方承諾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點擊查看承諾全文 |
二、標的企業簡況 |
標的企業
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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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企業名稱 |
象嶼期貨有限責任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天津市-市轄區(天津開發區廣場東路20號E4-C-5層西側) |
法定代表人 |
洪江源 |
成立時間 |
1992-11-24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10000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 |
金融業 |
組織機構代碼 |
10002017-2 |
經營規模 |
中型 |
經營范圍 |
商品期貨經紀;金融期貨經紀;期貨投資咨詢(以上經營范圍涉及行業許可的憑許可證件,在有效期內經營,國家有專項專營規定的按規定辦理) |
職工人數 |
81 人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標的企業
股權結構 |
標的企業原股東是否
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
是 |
序號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1 |
廈門國際物流中心開發有限公司 |
51% |
2 |
廈門國際信托有限公司 |
46.47% |
3 |
中國有色金屬工業華北供銷公司 |
2.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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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財務
指標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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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數據出自企業年度審計報告 |
2012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1737.04 |
-161.76 |
-101.66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31876.63 |
21736.29 |
10140.34 |
審計機構 |
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財務報表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2013-10-31 |
1283.08 |
-181.2 |
-131.47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月報 |
31997.28 |
21988.41 |
10008.87 |
資產評估
情況
(萬元) |
評估機構 |
廈門市大學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
核準(備案)機構 |
廈門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
核準(備案)日期 |
2013-10-29 |
評估基準日 |
2013-06-30 |
項目 |
賬面價值 |
評估價值 |
資產總計(萬元) |
33984.57 |
- |
負債總計(萬元) |
23929.88 |
- |
凈 資 產(萬元) |
10054.69 |
15223 |
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385.1419(萬元) |
評估基準日審計機構 |
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律師事務所 |
天津君利律師事務所 |
內部審議情況 |
股東會決議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1、標的企業所屬股東全部權益評估價值采取市場法的評估結果作為最終結論,評估值為15223萬元。
2、標的企業為期貨公司,按照相關規定本項目的股權變更須獲得監管機構批準或備案。
3、意向受讓方應當自行對照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法》、《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中的規定和監管要求,對自身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并在自行咨詢專業人士、相關方和監管部門的基礎上自行判斷是否符合作為本轉讓項目受讓方的資格,決定是否參與受讓標的,并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費用、風險和損失。
4、意向受讓方的受讓資格經北交所和轉讓方確認通過后,并不代表北交所及轉讓方認為該意向受讓方符合期貨公司的股東資格。對于期貨公司股東資格的審查,因涉及監管部門的相關規定和監管意見,最終應以監管機關的審核意見為準。
5、其他情況詳見《評估報告》、《審計報告》、《法律意見書》及北交所備查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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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三、轉讓方簡況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中國有色金屬工業華北供銷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156]天津市[120000]市轄區[120100]河西區[120103]河西區紹興道253號 |
法定代表人 |
汪江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3409.9 |
經濟類型 |
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國有企業 |
所屬行業 |
礦業 |
組織機構代碼 |
10306427-7 |
經營規模 |
大型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2.53%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2.53%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 |
所屬集團或 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有色礦業集團有限公司 |
組織機構代碼 |
100024915 |
批準單位名稱 |
中國有色礦業集團有限公司 |
決議類型 |
批復 |
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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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萬元) |
385.2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如掛牌期滿,經受讓資格確認并交納保證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讓方,則采取協議方式成交。若征集到兩家及以上意向受讓方,則采取網絡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轉為競價保證金。若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將被扣除應向北交所支付的交易服務費之后,余款作為對轉讓方的補償金:①意向受讓方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②產生兩家及以上意向受讓方后未參與后續競價程序的;③在競價過程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的;④依照北交所交易規則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及未按約定時限支付交易價款的;⑤ 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履行遞交受讓申請時作出的相關書面承諾或自身不符合上述承諾約定的期貨公司股東資格條件的。
2、意向受讓方須書面承諾:同意依照北交所交易規則被確定為受讓方后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同意在《產權交易合同》簽署后2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價款(含已繳納的保證金)。
3、意向受讓方須書面承諾:已自行對照相關規定和自身情況,具備《期貨公司管理辦法》要求的期貨公司股東應具備的條件,依照北交所交易規則被確定為受讓方后,如因自身原因導致未在4個月內通過監管機構批準或備案的,轉讓方有權解除《產權交易合同》并將轉讓標的另行處置,交易保證金將被扣除應向北交所支付的交易服務費之后,余款作為對轉讓方的補償金。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足夠的現金支付能力及良好的商業信用,意向受讓方在遞交受讓申請的同時須提供由單一銀行機構出具的掛牌期內同一時點不低于掛牌價格的存款證明;
2、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
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110萬元 |
交納方式 |
支票、電匯、網上銀行支付。 |
五、掛牌信息 |
掛牌公告期
(信息發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重新掛牌 |
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權重報價或招投標主要內容、動態報價
項目擬簽署的《產權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讓方遞交的《動態報價承諾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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