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北京航空工藝地毯有限公司22.39%股權 | 項目編號 | G32017BJ1000040 |
轉讓底價 | 2449.0143萬元 | 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17-01-22 | 信息披露結束日期 | 2017-02-22 |
所在地區 | 北京市 | 所屬行業 | 其他制造業 |
委托會員 | 機構名稱:北京匯通行投資顧問有限公司
聯系人:任麗娟 聯系電話:13911373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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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機構 | 項目負責人:郭智宇 聯系電話:010-66295658 部門負責人:陳春雷 聯系電話:010-66295661 |
轉讓標的基本情況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信息披露期 | 競價方式 | 我對此項目感興趣 |
一、轉讓方承諾 |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點擊查看承諾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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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轉讓標的基本情況 | |||||||
標的企業名稱 | 北京航空工藝地毯有限公司 | ||||||
標的企業基本情況 | 注冊地(住所) | 北京市順義區(北京市順義區空港工業區B區裕東路3號) | |||||
法定代表人 | 范宏利 | 成立日期 | 1990-03-26 | ||||
注冊資本(萬元) | 746.00萬元(美元) | 實收資本(萬元) |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
企業類型 | 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 | 其他制造業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 組織機構代碼 |
911101136259077370 | ||||||
經營規模 | 中型 | ||||||
經營范圍 | 生產航空地毯、提花地毯及配套的飛機內裝飾品和旅游紀念品、承接地毯鋪設業務;銷售自產產品。(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依批準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 | ||||||
其他股東是否放棄優先受讓權 | 否 | ||||||
企業管理層是否參與受讓 | 否 | ||||||
是否涉及職工安置 | 否 | ||||||
導致標的企業的實際控制權發生轉移 | 否 | ||||||
標的企業股權結構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有比例(%) | |||||
北京凱蘭航空技術有限公司 | 32.57% | ||||||
中國電子進出口北京公司 | 22.39% | ||||||
北京市地毯五廠 | 20% | ||||||
北京西塔投資有限公司 | 14.86% | ||||||
合嘉有限公司 | 10.18% | ||||||
主要財務指標 (單位:萬元) |
2015年度審計報告數據 |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7160.97 | 417.92 | 239.49 |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11361.24 | 7054.32 | 4306.92 | |||||
審計機構 | 北京中弘盛信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伙) | ||||||
2016年12月31日財務報表 |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9076.09 | 436.63 | 330.86 |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11909.82 | 7272.04 | 4637.78 | |||||
其他披露的內容 |
1、截至評估基準日,標的企業應收賬款全部質押,用于3000萬元短期借款。 2、截至評估基準日,標的企業房屋建筑物均已設定抵押,《最高額抵押合同》編號為2015年順義(抵)字0270號,抵押人為:北京航空工藝地毯有限公司,抵押權人為: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順義支行,抵押期至2021年01月03日。 3、截止評估基準日,標的企業宗地土地使用權已設定抵押,《最高額抵押合同》編號為2015年順義(抵)字0270號,抵押人為:北京航空工藝地毯有限公司,抵押權人為: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順義支行,抵押期至2021年01月03日。 4、本項目不涉及職工安置事項。 5、其他內容詳見北交所相關備查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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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轉讓方基本情況 | |||||||
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中國電子進出口北京公司 | |||||
注冊地(住所) | 北京市 西城區(北京市西城區百花深處16號) | ||||||
經濟類型 | 國有獨資公司(企業)/國有全資企業 | ||||||
法定代表人 | 范宏利 | 成立日期 | 1980-11-29 | ||||
注冊資本(萬元) | 8453.00萬元(人民幣) | 實收資本(萬元) | |||||
企業類型 | 全民所有制企業 | 所屬行業 | 商務服務業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 組織機構代碼 |
110000005005803 | 經營規模 | 大型 |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22.39%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22.39% |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監管 | |||||
國家出資企業或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電子信息產業集團有限公司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 組織機構代碼 |
100010249 | ||||||
轉讓方決策文件類型 | 股東會決議 | ||||||
批準單位名稱 | 中國電子信息產業集團有限公司 | ||||||
批準日期 | 2016-08-05 | ||||||
批準單位決議文件類型 | 批復 | ||||||
決議文件名稱 | 中電資[2016]436號 | ||||||
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
交易條件 | 標的名稱 | 北京航空工藝地毯有限公司22.39%股權 | |||||
轉讓底價 | 2449.0143萬元 |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在獲得受讓資格確認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交納交易保證金734萬元至北交所指定賬戶(以到賬時間為準)。(1)若掛牌期滿只產生一家未放棄優先購買權的原股東為意向受讓方,則本項目采取協議轉讓方式成交;(2)若掛牌期滿只產生一家非原股東的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該意向受讓方經一次報價后進入征詢原股東環節,原股東行權的,該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保證金自原股東行權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原股東放棄行權的,該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保證金直接轉為轉讓價款的一部分。(3)除未放棄優先購買權的原股東之外,若掛牌期滿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各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保證金轉為競價保證金,項目采取網絡競價方式確定最高報價方后進入征詢原股東環節,其余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在最高報價方被確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原股東行權的,最高報價方交納的保證金自原股東行權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原股東放棄行權的,最高報價方交納的保證金直接轉為轉讓價款的一部分。
2、若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意向受讓方所交納保證金將被扣除:(1)意向受讓方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2)產生兩家及以上意向受讓方后未參與后續競價程序的;(3)在競價過程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的;(4)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在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及未按約定時限支付交易價款的;(5)意向受讓方存在其他違反交易規則、掛牌條件要求的。
3、意向受讓方須書面承諾:(1)自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后5個工作日內簽訂《產權交易合同》,除保證金以外的剩余交易價款及交易服務費應在《產權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賬戶;(2)在與轉讓方簽訂的《產權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標的企業欠轉讓方應付股利140.413935萬元一次性支付至轉讓方指定銀行賬戶。(3)在與轉讓方簽訂的《產權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代標的企業償還轉讓方債務280.8萬元一次性支付至轉讓方指定銀行賬戶。(4)同意北交所在出具產權交易憑證后3個工作日內將交易價款一次性劃至轉讓方指定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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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為依法注冊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
2、意向受讓方須具有良好的商業信用。
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受讓。
4、國家法律、法規要求的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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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設定 | 交納保證金 | 是 | |||||
交納金額 | 734 萬元 | ||||||
交納時間 | 意向受讓方經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交納。 | ||||||
五、信息披露期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
信息發布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長信息披露:不變更信息披露內容,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六、競價方式 | |||||||
競價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競價方式: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在原股東未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情況下,如僅征集到1個符合條件的非原股東意向受讓方,則不再組織上述競價活動,由該意向受讓方單獨進行報價,并以此價格征詢原股東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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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重報價或招投標主要內容、動態報價 項目擬簽署的《產權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讓方遞交的《動態報價承諾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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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找項目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