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海南臺達旅業開發有限公司35%股權 | 項目編號 | G32017BJ1000123 |
轉讓底價 | 13686.813萬元 | 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17-03-17 | 信息披露結束日期 | 2017-04-14 |
所在地區 | 海南省??谑?/td> | 所屬行業 | 餐飲業 |
委托會員 | 機構名稱:北京智德盛投資顧問有限公司
聯系人:郭智宇 聯系電話:010-662956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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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機構 | 項目負責人:郭智宇 聯系電話:010-66295658 部門負責人:陳春雷 聯系電話:010-66295661 |
轉讓標的基本情況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信息披露期 | 競價方式 | 我對此項目感興趣 |
一、轉讓方承諾 |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點擊查看承諾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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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轉讓標的基本情況 | |||||||
標的企業名稱 | 海南臺達旅業開發有限公司 | ||||||
標的企業基本情況 | 注冊地(住所) | 海南省??谑协偵絽^(海南省??谑协偵絽^云龍鎮臺達高爾夫球俱樂部) | |||||
法定代表人 | 楊曉東 | 成立日期 | 1989-06-14 | ||||
注冊資本(萬元) | 4061.00萬元(人民幣) | 實收資本(萬元) | |||||
經濟類型 | 國有參股企業 | ||||||
企業類型 | 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 | 餐飲業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 組織機構代碼 |
9146010062000650X6 | ||||||
經營規模 | 中型 | ||||||
經營范圍 | 高爾夫球場經營管理,餐飲服務(僅限分支機構經營),酒店管理(不含經營),房地產開發經營,建材(不含鋼材)、服裝、文體用品、高爾夫設備、農副土特產品,水產品銷售。 | ||||||
其他股東是否放棄優先受讓權 | 是 | ||||||
企業管理層是否參與受讓 | 否 | ||||||
是否涉及職工安置 | 否 | ||||||
導致標的企業的實際控制權發生轉移 | 否 | ||||||
標的企業股權結構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有比例(%) | |||||
新疆宜首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 | 55% | ||||||
海南博鰲投資控股有限公司 | 35% | ||||||
海南恒和投資有限公司 | 10% | ||||||
主要財務指標 (單位:萬元) |
2015年度審計報告數據 |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8666.49 | -3246.31 | -3307.25 |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42505.81 | 52274.71 | -9768.9 | |||||
審計機構 | ??谥刑烊A信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伙) | ||||||
2017年2月28日財務報表 |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212.27 | -1442.63 | -1428.31 |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34011.32 | 56381.05 | -22369.73 | |||||
其他披露的內容 |
1、2016年3月18日標的企業向成都信川投資有限公司借款38,975萬元,到期日為2016年9月18日,由海南恒和投資有限公司、新疆宜首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提供保證擔保。
2、標的企業成立初期,原臺資公司股東分別在香港、臺灣成立的其他公司出售“臺達高爾夫球俱樂部”會籍以收取會員費,簽訂《海南臺達高爾夫球俱樂部會員入會約定書》,會員享用海南臺達高爾夫俱樂部全部之設施,并擁有建別墅用地120坪(396.6平方米)之免費使用權,自入會起至二〇五九年十一月三十日止,海南臺達原登記在冊的會員證共991個,其中帶土地使用權的會員證681個,不帶土地使用權的會員證310個。標的企業對681個帶土地使用權的會員證按每個會員證補償15萬元,預計將支付土地權益補償款總計10215.00萬元,截止2015年3月31日已實現土地權益補償款置換別墅購房款3398.4856萬元計入土地開發成本,尚余6816.5144萬元高爾夫球場會員土地權益補償款未置換,已預計負債計入開發成本。
3、截至2017年2月28日,標的企業對轉讓方母公司中信城市開發運營有限責任公司的欠款本金為人民幣40200萬元,貸款發放日為2016年5月20日,年利率18%,期限至2017年8月20日。(借款協議置北交所備查)利息應按照18%利率計算至掛牌日,自掛牌次日起至本息實際付清之日止按人民銀行1-5年期貸款基準利率上浮20%計息。標的企業名下編號為瓊山國用(云龍)字第390號國有土地使用證所記載的土地使用權及其上房屋、在建工程均已抵押給中信城市開發運營有限責任公司、標的企業其他股東持有的標的企業65%股權均已出質給中信城市開發運營有限責任公司,用于擔保上述借款本息的償付。
4、其他詳見北交所備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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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轉讓方基本情況 | |||||||
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海南博鰲投資控股有限公司 | |||||
注冊地(住所) | 海南省瓊海市 (海南省瓊海市博鰲水城金海岸大道1號) |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
法定代表人 | 劉星 | 成立日期 | 1999-08-11 | ||||
注冊資本(萬元) | 30000.00萬元(人民幣) | 實收資本(萬元) | |||||
企業類型 | 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 | 住宿業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 組織機構代碼 |
91460000713817299T | 經營規模 | 大型 |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35%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35% |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中央其他部委監管 | |||||
國家出資企業或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中信集團有限公司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 組織機構代碼 |
9110000010168558XU | ||||||
轉讓方決策文件類型 | 其他 | ||||||
批準單位名稱 | 中國中信有限公司 | ||||||
批準日期 | 2017-03-08 | ||||||
批準單位決議文件類型 | 批復 | ||||||
決議文件名稱 | 關于轉讓海南臺達旅業開發有限公司35%股權的批復 | ||||||
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
交易條件 | 標的名稱 | 海南臺達旅業開發有限公司35%股權 | |||||
轉讓底價 | 13686.813萬元 |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在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向北交所指定賬戶繳納4100萬元交易保證金。如掛牌期滿只產生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協議轉讓方式成交,交易保證金在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后直接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如掛牌期滿產生兩家或兩家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進入網絡競價程序,該保證金將自動轉為競價保證金。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的,其交納的保證金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在最終受讓方被確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
2、若非轉讓方原因,意向受讓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轉讓方將有權扣除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1)意向受讓方提交《產權受讓申請書》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2)本轉讓項目掛牌公告期滿,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時,意向受讓方未參加后續網絡競價程序的;(3)在網絡競價程序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的;(4)在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約定時限支付交易價款的;(5)意向受讓方存在其他違反交易規則、掛牌條件要求的。
3、截至2017年2月28日,標的企業對轉讓方母公司中信城市開發運營有限責任公司的欠款本金為人民幣40200萬元,貸款發放日為2016年5月20日,年利率18%,期限至2017年8月20日。(借款協議置交易所備查)利息應按照18%利率計算至掛牌日,自掛牌次日起至本息實際付清之日止按人民銀行1-5年期貸款基準利率上浮20%計息。
4、本項目公告期即為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在本項目公告期間有權利和義務自行對產權交易標的進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讓方通過受讓資格確認并且繳納保證金后,即視為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并已詳細閱讀且完全認可本項目所涉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法律意見書等全部披露內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項目產權轉讓公告內容及產權交易標的的現狀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讓方若發生以不了解產權交易標的的現狀及瑕疵等為由發生逾期或拒絕簽署《產權交易合同》、拒付交易價款、放棄受讓或退還產權交易標的等情形的,即可視為違約和欺詐行為,并按本項目交易條件的有關約定扣除其遞交的交易保證金,同時應承擔相關的全部經濟責任與風險。
5、意向受讓方需書面承諾:(1)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在《產權交易合同》生效后3個工作日內向北交所指定賬戶支付剩余交易價款;(2)受讓方同意其交納至北交所的交易價款在出具產權交易憑證后3個工作日內由北交所劃轉至轉讓方指定賬戶。(3)除非受讓方獲得中信集團的商標使用授權,否則標的企業應自《產權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六十個工作日內停止在經營活動中使用中信商標;(4)同意向標的企業提供借款,由標的企業用于向轉讓方母公司中信城市開發運營有限責任公司償還第3條所述欠款,并同意在《產權交易合同》生效后3個工作日內將以上借款資金匯入轉讓方或其關聯公司指定的標的企業賬戶,受讓方同意在支付全部交易價款及以上借款資金后,再行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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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為中國境內依法注冊并有效存續的企業;
2、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讓方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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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設定 | 交納保證金 | 是 | |||||
交納金額 | 4100 萬元 | ||||||
交納時間 | 意向受讓方經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交納。 | ||||||
五、信息披露期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
信息發布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長信息披露:不變更信息披露內容,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六、競價方式 | |||||||
競價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競價方式: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在原股東未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情況下,如僅征集到1個符合條件的非原股東意向受讓方,則不再組織上述競價活動,由該意向受讓方單獨進行報價,并以此價格征詢原股東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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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重報價或招投標主要內容、動態報價 項目擬簽署的《產權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讓方遞交的《動態報價承諾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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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找項目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