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科技創新成為了引領新時代發展的第一動力。發展金融科技是科技和創新領域的重要命題,不僅能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效率,還能促進科技在經濟增長與社會發展中的作用。對此,一方面,必須把握金融科技創新的歷史“窗口期”。因為未來全球金融競爭將更多體現為“新金融維度”競爭,同時金融科技也是解決現有金融發展“短板”的重要抓手。另一方面,應以推動安全創新、規范創新作為金融科技的“生命線”,有效把握創新中的風險邊界。
在此背景下,所謂信托科技,即新技術、新場景在信托產業、市場、組織、產品等方面的廣泛應用,能夠全面提高和改善原有信托業的服務效率與管理能力,真正實現“智能信托”。具體來看,信托科技創新離不開以下六個方面的影響:底層技術、場景與業務模式、資金配置對象、客戶管理與產品服務、運營管理、開放合作。
第一,注意推動底層技術的研究與應用。就金融科技的底層重大技術來看,需關注人工智能、大數據、互聯網技術(移動互聯、物聯網)、分布式技術(云計算、區塊鏈)、安全技術(密碼技術、量子技術、生物識別技術),還有一些尚在發展的前沿技術,如邊緣計算、數字孿生、腦機結合、增強現實等以及有向無環圖(DAG)、哈希圖(Hashgraph)等下一代分布式技術。
對于底層技術,信托機構需從基礎研發、金融應用層面予以高度重視。當然,不同技術的成熟度和可應用程度實際上是有差異的,這也影響到信托科技創新的技術路徑選擇。比如,大數據、云計算、移動互聯、機器流程自動化等的技術成熟且應用范圍較寬,可優先布局和發展;區塊鏈則相對較低,應進行更多的相關實驗。
第二,以創新場景與業務模式作為 “抓手”。通常來看,典型的金融科技需求場景包括:金融安全與金融監管、支付結算、融資產品與服務、智能營銷與服務優化、身份認證與風控、保險服務、智能投顧與財富管理、信用服務等,也可能向城市治理、公共服務等領域進一步拓展。這些場景與實體經濟相結合,最重要的是兩大創新方向。一是新型“家庭金融”,即從家庭層面實現消費金融、財富管理、風險管理等多樣化服務功能的配置。二是新型“產業金融”,包括產業鏈金融,即以金融科技創新引領產業鏈優化,服務產業升級、規模經濟、中小微金融與普惠金融;平臺鏈金融,即創新基礎金融生態與交易平臺、底層金融科技基礎設施平臺等。
與此同時,信托科技的創新,一是智能家庭信托,即充分運用金融科技手段,服務于智能財富管理、新型消費信托、面向中產階級的家族信托,全面提升產品配置能力與投資咨詢能力;二是智能產業信托,即實現金融科技助力信托資產管理,打造產業投行,推動證券化創新,全面提升投資與管理能力、資產獲取與資金營銷能力、風險管理能力等。除此之外,還需發展智能公益信托,真正承擔新技術、金融所支撐的信托機構社會責任。
第三,面向新經濟,優化信托資金配置對象。根據2018年三季度的數據,信托資金配置領域結構發生了某些變化,投向工商企業繼續排在首位,資金規模略有下降但占比仍然小幅提升;投向房地產規模有所上升;投向金融機構、基礎產業、證券投資等領域的信托規模和占比都繼續下降。在經濟周期、結構調整、去杠桿等大環境下,信托資金配置出現被動變化趨勢。雖然短期內仍需把握存量業務,但從長期來看,中國經濟轉型未來還要依靠數字時代的新經濟。所謂新經濟,體現為新的技術內生動力、新的資源配置模式、新的產業發展模式、新的勞動力和就業模式、新的消費模式、新的企業組織架構等。由此,信托科技的著眼點,一是圍繞數字資產特征,創新信托產品與服務;二是充分運用信托資金的特點,結合新技術手段,積極為新經濟“輸血”。
第四,創新和完善客戶管理與產品服務。大數據、人工智能等前沿技術在金融機構的基礎應用場景,往往是客戶獲取與管理。這對信托科技來說也具有同樣價值,一是通過大數據挖掘方法,可以用來找出客戶數據庫中的特征,預測對于機構活動的響應率,并提升精準營銷水平,發掘潛在客戶。二是通過技術手段及時掌握潛在流失客戶的特征,采取各類增值服務或激勵機制保留客戶。三是積極推動信托科技產品與服務的行業標準化建設,全面優化信托機構客戶服務能力。
因此,信托科技應用將使信托行業的客戶體驗更加智能、服務渠道更加便利、產品場景更加嵌入、多樣需求更加定制、風險管理更加優化。
第五,全面提升信托機構運營管理水平。面對金融科技發展的大趨勢,更多金融機構基于新技術進行業務流程再造和優化,將管理操作流程由線下轉移到線上。對于信托科技來說,著眼點之一也是推動信托機構實現業務與風控流程的前中后臺一體化,實現運營管理流程化、信息化,提升內部運營效率并降低成本。與數字化信托業務相適應,信托機構也應該構建新型的專業化組織架構,強化信息科技部門的專業能力,加快實現業務管理流程的數字化、智能化改造。一方面,針對標準化流程,加快大數據、人工智能的替代作用;另一方面,針對非標準化及專業化、個性化流程,以人工智能為驅動,有效融合人工實踐經驗。對于行業領先的信托機構來說,不僅應全面進行自身“科技賦能”,而且應該嘗試推動技術或系統的外部“輸出”,甚至打造專業的信托科技子公司。
第六,加快開放合作,以構建信托科技生態。金融科技還伴隨著傳統金融機構的開放式發展。作為典型代表,全球開放銀行近年來成為各方關注的熱點,諸多相關的監管政策、機構創新案例紛紛落地。在美國,金融科技企業和賬戶整合者逐漸興起,客戶期待著更無縫銜接式的體驗,不斷推動著開放銀行的進程。歐盟則出臺了PSD2(支付服務指令2),要求銀行開放客戶數據。所謂開放銀行,是以開放API為技術,以數據共享為本質,從而提升客戶體驗的平臺合作模式。
對于信托機構來說,內外環境變化都倒逼開放式發展的新模式。尤其是銀行理財子公司設立之后,傳統的銀信合作、銀證合作、銀保合作可能都會弱化,需要尋找全新的外部合作生態與模式,推動信托機構與其他各類主體的深度融合。建設金融科技環境下的“開放信托”,本質上是通過技術與生態的創新結合,更加有效地服務自身、服務實體、服務同業。從路徑來看,建設開放信托可通過自建、投資、合作、參與等模式;從場景來看,則是實現與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金融科技企業、實體企業的產融互動,更加有效地探索數據合作、技術合作、系統合作、業務合作和生態合作。
來源:金融時報
圖片來源:找項目網